浅谈不同类型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6-09-02 16:33| 阅读:

  股权结构通俗地讲就是公司股东的构成,这种构成包括股东的类型、各类股东持股所占比例、股票的集中或分散程度、股东的稳定性等。根据股权的集中程度,可以将公司中的股权结构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适度分散型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等,这些利益关系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绩,不同的股权结构有着不同的治理矛盾,以下论述不同类型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

  (一)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顾名思义,公司中的第一股东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股份,而其他的股东就只能被称之为小股份,瓜分第一股东所占据的股份之外的不到50%的股份。相对于中小股东来说,大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有着更大的责任,而且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大股东的权益,所以股权集中度程度高可以使大股东有动力监督经营者和管理者,控股股东直接参与董事会管理。高度集中股权结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经营激励,可以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整体效率使企业更好地发展。但是大股东可能会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对小股东进行剥削压迫,此时强制性披露信息制度等手段会成为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利器,同时高度集中的股权不利于市场对企业的约束,难以遏制股权垄断现象。

  (二)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在公司中,所有的股东持股都不高于10%,就可以称之为股权高度分散。在这样的公司之中,没有大股东和小股东之分,所有人的持股比例都比较接近,使得公司的控制权从个别股东手中脱离,就产生了专业的投资人。但是股权的过于分散使得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呈现出分离的状态,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无法一致,虽然拥有年薪制和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但是作用依然不大,同时这种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持股人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十分有限,每一个控股者都无法对公司真正的实施控制权,这样会使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落到经理层手中,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权的高度分散会使控股者只关注股票的涨落而不关注公司的管理经营和未来的发展前景,没有足够的动力促使他们参与到公司经营管理中来,这会使控股者对公司监管力度下降,并且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三)适度分散型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的特点表现在虽然公司的股权比较集中,有较大的控股股东,但是其本身的股份数占有量没有超过公司股权的50%,并且公司股份中占据10%~50%的大股东也会对第一大股东进行制衡和约束,此时会形成若干股东相互制衡情况,这种股权结构是最有效率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股权结构能够很好地解决之前两种股权结构为公司治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由于公司的利益与这些占据大额股权的股东息息相关,所以他们会积极主动地去发现公司治理中出现的相关漏洞和隐患,进而去做出相应的调整,而其他的中小型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会对这些大股东的权力进行监督,不会产生类似中小股东对公司不闻不问、坐享收益的情况。这样公司内部的所有事务会使得所有股东参与进来,提升了工作效率。但是当公司内几个重要的大股东利益取向不一样的时候,各方的博弈会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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