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牌照发生事故以及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如何理赔?

发布时间:2016-08-17 17:20| 阅读:

  一、车未上牌照出事故如何理赔

  一般来说,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年检和年审按时完成。

  不过,领车、试车等新车未能及时上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段时间便成为“无牌照”的真空期。对于未上牌的车辆,需凭车管所颁发的车辆临时移动证进行理赔。车辆临时移动证是车管所颁发的“临时车牌”,一般有效期在15天,专门作为新车未上牌或者领车、试车之用。未上牌的车主可以反复购买车辆临时移动证,只要在有效使用期内,保险公司都会认可并作为理赔的所需资料之一。临时移动证的发放数量可能被限制为2次,也就是说车主应尽量在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上牌的工作,以避免影响日后的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在未上牌时,有些保险公司车险保单中登记的是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车主重新上牌后最好进行保单批改,改成车牌号;而办理保单批改是完全免费的。

  此外,虽然有了车辆临时移动证作为理赔凭证,但车辆盗抢险依然是作为免责被排除在外的。一旦未上牌的新车被盗,车主无法提供发动机号等证明车辆标的有效证明,这给保险公司核赔带来难度,同时逆选择的因素也较大;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保险公司都在盗抢险条款中将“未上牌时发生盗抢”列为免除责任。

  二、交通事故私了保险如何理赔

  当事人私了后事故当事人所驾驶车辆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的,应持《协议书》,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免赔金额由肇事赔偿义务人承担,如果肇事赔偿义务人所驾车辆未上第三者责任险,或虽已投保单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款或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车流量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赔偿权利人受到赔款或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

  2、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

  3、迟迟不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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