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需要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6-08-05 08:57| 阅读: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事项做变更或者补充登记。那么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哪些事项是允许变更或补充的,又有哪些事项是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材料

  1、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变更证明文件

  (1)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2)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

  (4)登记证书

  申请人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5)查询结果

  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申请变更或补充的注意事项

  1、允许变更或补充的软件著作权事项

  (1)允许变更的事项:软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版本号);申请人可以申请软件版本号的变更,但仅限于版本号前加“V”或去掉“V”的变更;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允许补充的事项:首次发表日期;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后,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2、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软件著作权事项

  (1)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

  (2)软件权利发生转移;

  (3)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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