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06-24 15:24| 阅读:

1,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为8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7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8月5日,收到开证行的简电通知.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8月28日,外商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做了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我方审证时未予以注意,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也未发现.后开证行以单据不符为由拒绝付款.试分析我方做法是否妥当
  2,某公司与往来多年的非洲客户签订某商品销售合同,交货条件是6~12月每月等量装运**万米,凭不可撤消信用证付款.其后,客户按时开出信用证,其总金额和总数量均与合同相等,但装运条款仅规定:最迟装运期为12月底,分批装运.我公司见来证未列明"每月等量装运**万米".为了早出口早收汇,6月底便将合同总数的一半一并装运出口.我银行凭大拿议付,并向开证行索汇.但是,客户接到装船通知后,发现货物未按合同装运,即向我公司提出异议,并以货物涌至增加仓租,利息为由,要求索赔并拒绝立即付清货款.请分析并提出解决该案的建议.
  3,某年我出口公司对墨西哥出口商品一批,对方来证在" 转运"栏内规定"允许转运",而在"议付单据"栏内则要求提供"转运通知".我方工作人员从逻辑推理上认为:来证既然允许转运,我方有转运或不转运的选择权.如不转运,便无义务也无必要提供"转运通知".因而对议付单据栏内的转运通知未予以照办.结果遭到开证行拒绝付款.双方发生争议.试分析应如何解决该纠纷.
  4,我公司与国外某一新客户按CFR条件成交进口某种大宗商品,合同规定由卖方以
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卖方通过议付银行提交单据,经我方开证银行审核无误,遂对外付款.但是载货船只却一直未能抵达目的港,船货均告失踪.经过调查,发现承运人本已资金困难濒临倒闭,在承载我方货物的船开航之后即宣告破产,从而确定系卖方与船方勾结诈骗我方,到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问对此,我方应吸取哪些方面的教训
  5,我国M公司向香港G客商出售商品,价格条件CIF香港,D/P见票30天付款.M公司同意G客商指定的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运,取得清洁提单后,出具跟单汇票委托中国银行通过向汇丰银行G客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运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行情看涨,G客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单提货,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速下跌,G客商遂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
  6,贸易商将可转让信用证分别转让给甲,乙两个厂商,信用证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分两次装运,每次装10000千克.甲,乙两个厂商第一次各装5000千克,甲按期交货,乙因故无法交货,问:该信用证是否仍然有效 甲的货款是否有保障
  7,信用证因有瑕疵而要求修改,如果单据押汇后,国外信用证修改才到,问:该瑕疵是否因其修改而可视为无瑕疵
  8,国外开来可循环信用证,款项为5万美元,在分批装运时,第一批押汇3万美元,第二批打算出货4万美元是否可以 单据如何制作
  9,当远期信用证的条件分别为:(1)90天的远期信用证;(2)见票90天内付款;(3)90天内见票即付.上述三种情况对进口商而言有何不同
  10,一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45天见票付款交单托收.出口人在委托书中虽然说明除本金外还需要加利息,但未说明利息不能免除.在其提交的汇票中也没有利息条款.当银行向进口人提示单据时,进口人只支付本金而拒付利息.银行在收到本金后即交单,问:出口人有无权利追究代收行的责任
  11,我出口货物一批,付款方式为D/P90天,汇票及单据通过代收行向进口人承兑.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恰巧当时该产品市价上涨.进口人为抓住有利时机,便出示T/R向银行借答提货.但货物出售后进口人倒闭.问:我方应该怎么办
  12,我分别出口三批货物,三个合同各规定以(1)D/P即期;(2)D/P30天;(3)D/A30天托收方式付款.设寄单邮程为7天,托收日为8月1日,若不计算银行合理工作时间,这三笔业务的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交单日分别为哪天
  13,某公司出口香港客户1050箱象山牌糖水荔枝罐头,装"桂海458轮".但由于信用证有效期已经过期,双方妥协改以托收方式处理.问:信用证下托收如何办理 其对卖方的风险如何
  14,我公司向加拿大出口坯布2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5包浸有水渍,当我方以此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拒赔.问我方该如何处理此事
  15,我公司进口货物一批,不可撤销信用证见票后60天付款.单据送抵开证行,经过审核认为单证相符,即由我方办理汇票承兑手续.付款期限届满之前,货物运抵目的港,我方事先到码头看货,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遂以卖方违反合同为由,要求开证行拒绝对外付款.问开证行是否会接受我方请求而对外拒付,为什么
  16,我公司以即期付款交单条件向外商推销一批商品,外商提出改为远期付款交单见票后90天付款,并要求通过进口地K银行代收货货款.问外商为何提出上述要求
  17,我出口货物一批,支付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90天付款.货物出运后,汇票及其货运单据由托收行寄交进口地代收行,并经买方办理汇票承兑.付款期限未满,货物运抵目的港,为了及时提货转售,买方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单.但事后,买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告破产.代收行遂通知托收行,声称因买方失去偿付能力而无法收款.问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18,我公司从国外进口胶合板一批,分三批装运,每批货物项下均由我方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 第一批货物发运之后,我方开证行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无,前对外履行付款.但该批货物运抵目的港,经我方验看,发现货物品质低劣,并掺有部分次品,从而要求我方开证行对随后的第二批货物与第三批货物拒付.问我方开证行能否同意 为什么
  19,我公司按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由买方通过当地银行开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规定八月份装船.七月底,我公司通过在当地的其他客户了解到买方资金困难濒临破产倒闭.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还能继续发货吗 货款收回有无保障
  20,我公司收到国外某银行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经由在我地方的另一家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方按信用证要求出运货物之后,接到保兑银行的通知,声称开证银行已破产倒闭.保兑银行也不打算承担信用的付款责任,但可代我方向买方收取货款.部我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
 21,我公司与某客商洽谈成效出口业务一笔,双方同意采取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方式付款,对方提出的50%由买方开立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凭受益人开具的即期汇票随附全套货运单据付款,剩下50%的货款则凭卖方开具的见票后60天付款的远期汇票直接向买方收取.问作为卖方,你是否同意对方提出的付款条件 为什么假设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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