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旭律师莫钧智律师住房公积金追缴及行政复议纠纷案胜诉

发布时间:2019-04-01 16:37| 阅读:

案情简介:原告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追缴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被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第三人代某的申请,认为某公司存在逾期不缴和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遂做出《缴存决定书》要求某公司为代某补缴应缴存住房公积金5957元,该决定书为市政府复议维持。原告认为该行为依法无据,诉请本院依法撤销。   






莫钧智律师
 
本文来源:盐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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